先跌倒,后兴起
在享受基督救恩以前,我们需要先明白几项简单的道理。第一项是知罪。我们需要绝对肯定自己是罪污满身的。我在这里套用保罗的方法,诈作遇到读者质疑说:「你要对我们讲罪、讲知罪的道理么?你说你的目的是要叫我们快乐,但你若要讲知罪的道理,只会叫我们更不快乐而已。莫非你刻意奚落我们,叫我们难堪吗?」答案是:不错!伟大的使徒在罗马书一至四章的教导正是如此。听来矛盾——用词如何并不重要——但事实的确如此,毫无例外。在享受真正的基督徒喜乐之前,必须先感到难堪。实际上凄惨的基督徒之所以凄惨是因他从未经历知罪之苦。他绕过了最基本的步骤就要享受喜乐。他把不属自己的据为己有。
让我用圣经的话再解释清楚。记得老人西面抱着婴孩主耶稣基督站着的一幕吗?他讲了一句甚有深度的话:「这孩子被立,是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,许多人兴起。」先跌倒,后兴起;这是定律。可惜今日太多人忘记了这原则,也有太多人误会了这次序。然而,圣经的次序是不变的。要享受基督救恩的福乐必须依循这次序。说到底,唯一驱使人亲就基督,使人全然投靠祂的,就是真正知罪的经历。
《灵性低潮》,页2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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